斯迪克于2025年2月28日接待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调研。
2.斯迪克是一家专注于胶粘剂和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企业,具备创新研发、精密制造和快速市场响应的能力。
3.公司在折叠屏、MLCC离型膜、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如成功实现多层柔性光学材料的复合应用,提高电池安全性。
4.此外,斯迪克在AR眼镜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北美头部客户共同开发的光路控制核心材料已实现量产。
5.公司2024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设定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75%、120%。
2025年2月28日,斯迪克披露接待调研公告,公司于2月28日接待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家机构调研。
公告显示,斯迪克参与本次接待的人员共3人,为董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吴江,董事、研发总监蒋晓明,证券事务代表金丹丹。调研接待地点为太仓市青岛西路11号。
据了解,斯迪克是一家专注于胶粘剂和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企业,拥有自行开发和合成涂布原料的能力。公司凭借多年的高投入,形成了创新研发、精密制造和快速市场响应的能力,可以依据市场需求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斯迪克在高分子材料聚合、涂层配方优化、功能结构设计、产品精密涂布以及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产品主要应用于光学、新能源汽车、微电子等领域。
在问答环节中,斯迪克展示了其在多个领域的技术优势。在折叠屏技术上,公司成功实现了多层柔性光学材料的复合应用,解决了折痕明显与易脱胶的问题,实现了材料的刚柔并济特性。在MLCC离型膜领域,公司以超高洁净度生产环境和高品质PET基膜等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MLCC离型膜系列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材料如极耳胶带、气凝胶封装膜和蓝膜等已成功应用于动力电池中,提高电池安全性。此外,斯迪克在AR眼镜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北美头部客户共同开发的光路控制核心材料已实现量产。
最后,斯迪克在2024年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设定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75%、120%。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会相应调整,从100%至0%不等。
斯迪克是一家专注于胶粘剂、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企业,与同行业全球标杆企业一样具备涂布原料自行开发、合成能力的领先厂商。公司具备多年持续高投入形成的创新研发、精密制造和快速市场响应能力,能够依据市场需求,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产品和技术上的支持。是国内少数在高分子材料聚合、涂层配方优化、功能结构设计、产品精密涂布以及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等方面具有一马当先的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光学、新能源汽车、微电子等市场。
答:随着屏幕技术的日益成熟,利用OLED的柔性及可弯折特性,在手机边缘乃至中间部位进行弯折设计,实现多样化的外观设计创新。斯迪克得益于折叠手机领域头部客户的支持与信任,成功实现了多层柔性光学材料的复合应用,打破了国际垄断。光学抗冲材料在内的多款材料,已成为全球独家量产方案。斯迪克通过精细的分子结构设计与合成工艺,有效解决了折痕明显与易脱胶的行业难题,使材料能实现刚柔并济的特性,集抗冲击性能、优异光学性能、高强度、高回弹性和易粘接性于一体,并成功实现量产。
答:MLCC号称“工业大米”,旺盛的应用需求,给MLCC国产化带来了可观的前景。斯迪克以超高洁净度生产环境、高品质PET基膜、高精密涂布能力及高适配度离型剂配方,为客户提供洁净度、平整性、耐热性以及稳定性俱佳的MLCC离型膜系列新产品,与行业重要客户建立了稳固而良好的合作关系。
答:斯迪克自主研发的极耳胶带、气凝胶封装膜和蓝膜等材料已通过终端客的验证,并成功应用于动力电池中,辅助遏制热失控、阻燃、防火,起到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性的作用。在与行业头部企业和电池厂商的深度战略合作中,斯迪克沉淀技术,以卓越的品质和可靠的交付,灵活适配苛刻需求,丰富的产品线已覆盖电芯、电池组、电池包等新能源汽车相关应用。
答:AR/VR/MR头戴显示设备作为元宇宙与现实世界交互的关键接口,持续朝着轻薄化的设计方向发展。从早期非球面透镜、菲涅尔透镜到折叠光路Pancake技术的出现,轻量化和高清显示要求,驱动着光学材料的不断深化创新。斯迪克在该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凭借自主研发OCA,由单层交付转变为多层贴合交付,为客户提供综合付方案。与北美头部客户共同开发的光路控制核心材料,已在多种机型中实现量产,并在持续优化迭代中,推动技术持续创新。
答: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是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5年、2026年、2027年这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75%、120%。
若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在100%(含)以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在95%(含)至100%(不含)之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若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在90%(含)至95%(不含)之间,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对应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小于9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