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84,091,794.03元,加上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68,091,111.50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减除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4,337,683.30元后,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47,845,222.23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173,507,332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026,099.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公司现在存在股本173,884,932股,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377,6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现金分红总额”中包含回购股份金额。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7,024,402.02元(含回购股份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37%,高于本年度净利润30%;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6,139,071.7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1.9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阮志毅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监事在公司依照所担任的实际在做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3,50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偏光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TFT系列和黑白系列偏光片两类。偏光片是将聚乙烯醇(PVA)膜和三醋酸纤维素(TAC)膜经拉伸、复合、涂布等工艺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是显示面板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企业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类电子科技类产品液晶显示屏,车载显示、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工控类电子科技类产品液晶显示屏,以及3D眼镜、防眩光太阳镜等提供偏光片产品及周边产品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为我国国内少数具备传统无源显示,TFT及OLED用偏光片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凭借丰富的产品品类、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显示面板和主要显示模组生产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偏光片全称为偏振光片,可控制特定光束的偏振方向。自然光在通过偏光片时,振动方向与偏光片透过轴垂直的光将被吸收,透过光只剩下振动方向与偏光片透过轴平行的偏振光。
液晶显示模组中有两张偏光片分别贴在玻璃基板两侧,下偏光片用于将背光源产生的光束转换为偏振光,上偏光片用于解析经液晶电调制后的偏振光,产生明暗对比,由此产生显示画面。液晶显示模组的成像必须依靠偏振光,少了任何一张偏光片,液晶显示模组都不能显示图像。液晶显示模组的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OLED)也需要一片偏光片起到防止发光电极反光以提高环境光对比度的作用,这类偏光片的结构需要在线性偏振片的内侧贴合上相位差补偿层,其作用是将环境光经偏光片吸收后的线偏振光转化为圆偏振光,因此OLED用偏光片也称为圆偏光片。
偏光片主要由PVA膜、TAC膜、保护膜、离型膜和压敏胶等复合制作而成。偏光片的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偏光片中起偏振作用的核心膜材是PVA膜。PVA膜经染色后吸附具有二向吸收功能的碘分子,通过拉伸使碘分子在PVA膜上有序排列,形成具有均匀二向吸收性能的偏光膜,其透过轴与拉伸的方向垂直。PVA膜拉伸及碘分子排列情况如下表所示:
偏光片主要性能指标包括光学特性、机械性能和可靠性三方面。光学特性主要是指偏光片的透过率、偏振度和色调等参数;机械性能最重要的包含偏光片的翘曲度、偏光片压敏胶的粘结强度等;可靠性则是衡量偏光片耐久性的指标,其评价方法是将偏光片放置在高温、低温、高温高湿等环境试验箱中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检查其外观和光学性能的变化。
公司生产的偏光片产品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分为TFT系列偏光片和黑白系列(TN\STN)偏光片两大类,前者主要使用在于彩色TFT显示屏,后者主要使用在于单色及假彩色液晶显示屏,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对偏光片性能指标要求不同。
公司的TFT系列偏光片产品,依据使用功能及具体膜材的差异,可大致分为普通功能偏光片、宽视角功能偏光片、增亮功能偏光片和AMOLED用圆偏光片。其中,宽视角功能偏光片使用超宽视角薄膜作为保护膜,可以使液晶显示器获得更好的可视角度;AMOLED用圆偏光片用于消除发光电极的反光;增亮功能偏光片在普通偏光片中加入了一层增亮膜,可以在同等功耗下使LCD显示器呈现更高的亮度。相较于普通功能偏光片,宽视角功能偏光片、增亮功能偏光片和AMOLED用圆偏光片售价更高。
公司设立了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物料计划制作采购订单,根据生产部要求的不一样的材料品种和品质衡量准则,优先从公司现在存在合作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执行订单。
由于中国偏光片的主要上游原材料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因此,公司所需PVA膜、TAC膜和压敏胶等原材料主要向境外采购。由于境外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通常会根据下游大客户的生产情况,从境外采购原材料进行储备,保持特殊的比例的合理库存。
按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协议,公司境外采购货款一般都会采用信用证(L/C)结算,信用证期限主要为60天,境内货款一般都会采用电汇方式结算,账期一般为月结30天或月结60天。
公司产品采取“以销定产,并保持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政策,按照每个客户提供的备料计划和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由于公司采购周期较长,因此公司通常在月末取得客户未来两个月的采购计划,并进行提前备料生产,取得客户订单后,再依照客户订单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运作机制,由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营销售卖和客户开发、关系维护等工作。
公司销售流程主要是先通过行业展会、业务员联络等方式,与潜在客户取得联系,提供少量产品试用,测试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品测试合格后,双方对报价和交易方式(含结算币种、付款条件)进行磋商,先小批量供货,产品质量得到客户认可后,再开始大批量供货。
下游大型面板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及供应稳定性要求比较高,在产品测试合格后,会对公司是不是具备供应商资格进行全方位认证,认证通过以后,公司即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通过大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之后,双方合作伙伴关系较为稳定。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团队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通过大客户的导入认证,并提供后续服务。
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账期主要为月结60天或月结90天,以汇款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月结60天或月结90天,即本月供货,下月月底之前对账确认客户需结算的货款,确认后60天或90天内支付货款,回款周期约为90-120天。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建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CEO张建军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上的水准,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真实的情况,制订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董事长张建军,董事阮志毅回避表决。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上的水准,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真实的情况,制订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企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别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详细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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